三月的連三週劇場週終於撐完,三月也即將過完。過了這個月分,我已經在這裡待了18個月,想想非常不可思議,在剛上任的時候友人紛紛勸退,YC還積極地介紹我別的工作,我居然可以待上18個月。
除去一般工作日常讓人大翻白眼的橋段,或是自己的紮馬步打怪練功之外,往往卡在矛盾兩難中。在這種行業裡頭,究竟是該無私奉獻,抑或站穩腳步據理力爭?小型團隊中,人人如家人,劇場月、劇場週、一日趕案子我都願意,為了團隊,為了多爭取經費,因為這是我的團,我願意。
然而,企業化的團隊之下,我是僱員,我做份內的事務,即便責任制但你的案子數量不能自體繁殖無限成長,記得看過一篇文章寫著:一般雇員應是工時制,加班應有合理加班費;主管階級應是責任制,緊急狀況之下應無條件支援。然目前的狀態之下,一般人都在責任制的彈性工時之下動彈不得。表演藝術相關產業更是,專案迫在眉睫,怎能說不?但是,彈性工時跟工作量兩者,若都能無限度的成長,誰受得了?這篇吃蘋果理論文章把工時和工作量之間的關係講得非常清楚,長久吃過量的蘋果,誰受的了?但一般雇主都看不清楚......。
在以上的情境之下,個人休閒時間受到剝奪。
馬克思說的「再生產」,英文字RECREATION,豈不就是讓創意重生?